本人一直很不喜欢使用网络流行语,因为那会显得人很庸俗且缺乏格调。
不过我很认同近两年的一个新词:底层逻辑
底层逻辑就是谈论事物的出发点。如由疫情所引出的自由和安全的辩论:由于逻辑出发点不同(自由胜于安全 VS 为了安全牺牲自由),这个问题好像没法展开谈了,因为一开始就不同了。
所以关于底层逻辑的经典例子常在文明冲突中发生:比如中国人认为古代辽、金元等少数民族野蛮不开化,充满强盗行为。而我们受到儒家教化,讲究温良,贤德。这就是底层逻辑不同。
真的是这样么?我觉得,不见得。
在中国古代,匈奴的军事法律中刑罚只有两种:死刑和关十天。-估计就看那一天单于的心情如何了。。。。
当然这与客观条件有关(如草原上没法建立长期监狱,游牧式的作战方式难以培养和储备司法人员等等),不过由此中原人视之为野蛮。原因是显而易见的:人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,犯错程度也各有不同,你为什么以简单的两个标准来涵盖所有的情况呢。
简单的来说,就是缺乏细节。
去年我曾在国内参加一个学术论坛,有幸上台介绍了判例法的基本使用和辨析模式,其中一个例子就是英美法系对于侵权责任的细节划分,并且我预测未来我们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也是如此,结果有专家不乐意了,他们提出的观点是中国人就是讲究模糊,讲究总体,就像道德经一样: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。
你很难去用具体的语言解释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。
我想,他们把这个问题转化成为了一个“底层逻辑”问题,这着实可悲,因为,不管是什么行业,想要发展,基本都是细节取胜。什么叫作“站在巨人的肩膀上”?就是在已有的科学理论的基础上,继续钻牛角尖,将已有理论深入下去。
如果都像那些专家们一般,那么匈奴人也会理直气壮的说,我们就是这样生活的,我们觉得很公平,我们活的很开心,你不要来干涉我。
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一个观点,很多底层逻辑问题,实际上是细节问题,回避细节的发展模式只能是自欺欺人。
而今天中国的发展所即将面临的问题,其实最终也是一个底层逻辑的问题。
现代社会所应用的一切,几乎都出自于西方世界:从具体的汽车,航空器,道路,现代建筑,到抽象的经济制度和司法制度。
单纯将这些东西作为工具使用,我们也已经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但是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这些事物的底层逻辑并且乐于纠缠细节,那么从抽象意义上建立更高层次的架构就无从谈起。
最简单的例子是公司制度和金融市场。它们就是抽象的,是人们的观念中的事务。公司的股权结构,和其它公司或者个人的合同关系,以及证券交易市场,都是一种抽象概念,而并不以实体的形式存在。
然而现在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,正是愚昧的景象:立法者由于不能理解底层逻辑,也不愿意纠缠英美公司制度和金融市场中的细节(诚然,英美制度上的天马行空带来了次贷危机等一系列问题),而停留在了非常死板和机械的层面进行立法。反过来号称这种不纠缠是中国特色,是为了避免他们所出现的问题。
我们需要做的是仔细研究它们的问题出在哪里,进行针对性改进,从而建立一套更加复杂和理性,先进的体系。而不是回避问题,自欺欺人,遇到复杂的问题就不去碰了。
只有成年人才可能感染梅毒,但是你不能因为害怕感染梅毒就拒绝成长了,还美其名曰“天真烂漫”,号称底层逻辑不同。